曲比石美原美姑县委书记凉山州民委主任

2022/5/9 来源:不详

北京皮炎医院哪里好 http://m.39.net/pf/a_9052592.html

曲比石美

曲比石美出生在毕摩世家,早期接受过毕摩师承教育;上世纪70年代开始从事彝学研究,搜集整理过《勒俄特依》、《玛木特依》、《尔比尔吉》等重要的彝族经籍文献,是《凉山彝族奴隶社会》编写组主要成员之一;80年代以来牵头研究彝族送灵归祖仪式文献,主编了《凉山彝族尼牡概论》一书。这次会议,他就“尼牡撮毕”这一凉山彝族重大的宗教仪式活动及其对彝族社区生产生活和文化传统所形成的影响进行了阐述;同时对“毕”和“毕摩”的定义作出了自己的诠释,以期从表述规范上纠正以往在“毕”和“毕摩”概念上所出现的混淆现象。“勒俄”:诺苏彝族史诗传统

彝族史诗传统。“勒俄”系彝语hnewo的音译,直译为“口耳相传”,主要流传在金沙江南北两岸的大小凉山彝区,是多万人口的诺苏支系世代传承的大型族群叙事,流传久远,影响深广,被人们珍视为民族的“根谱”与文化的瑰宝,长期以来一直在历时性的书写传承与现时性的口头演述中发展,并依托民间仪式生活中的“克智”(口头论辩)而得到广泛的传播和接受。史诗演述人通常是杰出的民间论辩家,被尊称为“俄布苏”(知识广博的人、智者)。

  作为一种古老的叙事传统,史诗发展到今天,已经过了漫长的历史酝酿过程和民间口头流传过程,是历史、民族、文化、宗教、习俗等的巨量包容的语言艺术品。在悠久的历史长河中,史诗随着时间的嬗递、社会的发展、文化的演进而不断地得到丰富、发展,也产生了相应的衍变,因此,其内容包罗万象,既有宇宙洪荒,天地开辟,万物发生、人类产生等神话性的表述,同时也有洪水泛滥、始祖“再生”、族群形成、部落征战与联盟、先民迁徙与定居等历史性的传说,还涉及到彝族先民部落政权的建立,以及家支制度的形成等更具史实性的叙事。史诗与训喻诗歌“玛牧”一道被誉为诺苏支系的两大文学传承,堪称是彝族文学宝库中的叙事范型。

  从文本的传承惯制而言,史诗有极为严格的文本界限与文本性属,整体上分属于“公勒俄”与“母勒俄”两种文本系统,这与彝族古老的万物雌雄观有密切关联;从口头演述而言,史诗又有着严格的叙事界域,分为“黑勒俄”与“白勒俄”,并按“说史诗”与“唱史诗”两种言语表达方式,在主客双方派出的论辩能手之间进行比赛,由具体的仪式化叙事语境(婚丧嫁娶与祭祖送灵)所决定。史诗在口头演述中分为“勒俄波帕”(史诗述源)、“勒俄册估阶”(史诗十九枝)、“勒俄布茨(史诗叙谱)三个叙事环节,总体上以“述源”和“叙谱”为线索,将一系列情节基干和故事母题统合到了创世、迁徙、战争、定居等漫长的历史进程中,塑造了众多的神人形象、文化英雄和祖先英雄,汇萃了神话、传说、故事、谚语、格言,乃至谜语等民间口头艺术的精华。此外,史诗还充溢着浓厚的宗教气息和奇谲的巫祭色彩,从而透露了史诗在其形成过程中与彝民族本土宗教之间的内在联系。

  史诗“勒俄”的承传←→传承始终伴随着“克智”口头论辩而与山民的仪式生活──婚礼、葬礼和送灵──发生着密切的联系,史诗的演述从来都有其深刻的、丰富的文化语境,不是空谷来风的一阵即兴咏唱,也不是人们打发闲暇时光的一种娱乐活动。作为一种神圣的族群叙事传统,史诗演述之所以出现在民俗学意义上的“人生仪礼”(ritesofpassage)活动中,正是史诗传人与听众通过口头叙事的时间维度,运用彝人关于生命周期的经验感知,在特定的仪式空间共同构筑了本土文化关于人的存在与生命本质的叙事。仪式化的史诗演述,以其严肃重大的主旨,形象写实的阐释,从头至尾贯穿着发人深思、生动美丽的隐喻和象征,激发着人们去理解仪式生活的深刻涵义,去体认诺苏的世界观与生死观。而这些仪式、礼俗活动一次次创造了社会公共生活的共享空间,也同时创造了史诗传播─接受的仪式化叙事语境。

  史诗在久远的流传过程中产生了多种书面化的异文与异文变体,其版本系统大体上可归为不同时期、不同地区的史诗抄本。年前后,凉山最后一位土司岭光电翻译出史诗的第一个油印汉文本《史传》,此后陆续编印的汉文译本还有《勒俄阿莫》(母本)、《勒俄阿补》(公本)、《武哲》(雪族)和《古侯略夫》(古侯部的公本)、《布茨拉俄》(叙谱本)等十数种,皆为内部资料本。年由巴胡母木(冯元蔚)、俄施觉哈、方赫、邹志诚翻译、整理的《勒俄特依》,收入《大凉山彝族民间长诗选》,由四川人民出版社正式出版;年由曲比石美、卢学良、冯元蔚、沈文光搜集、翻译的《勒俄特依》,辑入《凉山彝族奴隶社会》编写组编《凉山彝文资料选译》第一集,内部参考资料,由西南民族学院印刷厂承印;年四川民族出版社出版了冯元蔚整理的彝文本,年该社又出版同一整理者的汉文译本,0年其彝文本修订后再版。

曲比石美在论凉山彝族婚姻聘礼现状调查时的发言:

回到凉山彝族婚姻制度性质,关于凉山彝族婚姻制度的性质,学术界有过多次专门讨论。20世纪70年代,由四川省、云南省、贵州省,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研究所、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5单位专家学者联合组成《凉山彝族奴隶社会》编写组,在编写本书前,曾分别在北京、昆明、贵阳、成都召开学术讨论会,对凉山彝族婚姻制度性质开展多次探讨,编写组成员之一曲比石美先生(原美姑县委书记、凉山州民委主任,彝族文化学者)就在研讨会上多次发表自己的不同看法。曲比石美认为:凉山彝族婚姻制度主要属于包办婚姻。第一,凉山彝族等级社会中的诺合(包括兹莫)、曲伙两个主要等级的婚姻都是由父母包办;第二,凉山彝族等级社会中阿加、呷西两个次要等级的婚姻则是由“色坡”(主人)包办。对于儿女婚事,彝族格言说:“母亲主养育,父亲主婚嫁,兄弟得聘礼。”对于曲比石美的观点,编写组成员之一的李绍明先生(原四川省民族研究所研究员,我国著名民族学、人类学、民族史学家)提出质疑:在越西彝语里娶媳妇就说“xypmopvu”即“买老婆”,而不是“xypmopyu”即“娶老婆”,冕宁、喜德部分彝族也这样说。彝语里都这样说,所以有充分的依据说明彝族的婚姻是买卖婚姻。曲比石美先生回应:说彝族婚姻是买卖婚姻是一个大错误,过去对呷西呷洛(奴隶)是说“买”,但是从来没有“买老婆”的说法,而是说“娶”,女性嫁出去叫“fur”(音‘夫’),娶进来叫“yu”(音‘于’),这是分得很清楚的。至于越西、冕宁、喜德部分彝语说“xypmopvu”的问题,是因为在越西、冕宁、喜德彝语方言中“vu”(买)和“yu”(娶)不分,都发“vu”音,所以把“娶老婆”和“买老婆”都说成“xypmopvu”就不奇怪了,这是语言因方言现象造成的误读。如果你说“买个媳妇”这就闹笑话了。[8]曲比石美的观点并非个案,在凉山年长有较丰富彝族文化修养者都认同这个说法,所以应该说,过去凉山彝族婚姻性质属于包办婚姻而非买卖婚姻。

文章来源于网络收集而来,版权归原创者所有,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将及时修改或者删除QQ

转载请注明:
http://www.3g-city.net/gjyyf/172.html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没有热点文章
    • 没有推荐文章
    网站首页 版权信息 发布优势 合作伙伴 隐私保护 服务条款 网站地图 网站简介

    温馨提示:本站信息不能作为诊断和医疗依据
    版权所有2014-2024 冀ICP备19027023号-6
    今天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