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三年补齐城乡垃圾处理设施和城镇污水设
2023/2/8 来源:不详四川在线消息(记者何勤华)近日,凉山州政府办公室印发城乡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三年推进实施方案和城镇污水设施建设三年推进实施方案,根据两个方案,凉山州将加快推进城乡垃圾处理设施和城镇污水设施建设,提升全州城镇宜居水平。
目前,凉山州尚有2个县(金阳、美姑)未建成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大部分乡镇生活垃圾手机转运及处理设施建设滞后,全州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较低。凉山州城乡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三年推进实施方案提出,统筹区域垃圾处理设施规划布局,结合人口聚集程度、自然地理条件、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情况,统筹安排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医疗垃圾等处理设施建设,推进城镇垃圾设施服务范围向乡村延伸。
方案提出,坚持焚烧发电与卫生填埋相结合,10个彝区县、木里县及重点流域小城镇,要因地制宜建设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不具备转运条件的村庄要统一规划、分片建设符合环保要求的以垃圾资源化利用模式为主的无害化处理设施。
通过三年努力,力争新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项目17个,改扩建项目7个,全州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能力新增吨/日,西昌市、16个县城(建成区)和建制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分别达95%、85%和70%以上。
目前,凉山州仅有6县(市)建成城市污水处理厂,11个县(10个彝区县和木里县)未建成,大部分乡镇均为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凉山州城镇污水设施建设三年推进实施方案提出,优先支持11个未建成的县城污水处理厂、11个“百镇建设行动”试点镇及重点流域小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大力推进乡镇建成区和移民新村、彝家新寨、藏区新居等住户集中连片区域均建设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
同时,加快企业自建废水处理设施建设,鼓励排污成分相近的企业合资建设处理设施,严格执行排水许可制度。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分类推进水源保护区或保护范围划定工作,健全农村水源保护长效机制。
到年底,全州城镇基本具备污水收集能力,全州城市(县城)综合污水处理率75%以上,建制镇污水处理率35%以上,农村面源污染得到有效处理,70%的行政村生活污水得到有效处理。